開始於107年01月01日結束於107年12月31日
1070169:我國檢警調持續精進偵查作為,並透過與外國,大陸之情資交換、合作協查及調查取證之司法互助方式,共同打擊跨境犯罪。
召開打擊跨境詐騙犯罪跨部會平臺會議協調各部會辦理情形。
一、兩岸檢察與司法警察機關藉由情資交換、調查取證、協查偵辦等合作方式,在打擊各類跨境犯罪展現成果。同時針對兩岸人民特別關注之案件,如電信詐欺案件、廣西南寧違法傳銷案件、兩岸跨境毒品等案件將持續透過兩岸協查偵辦方式,重點加以打擊。
二、兩岸常見破獲跨境電信詐欺及經濟犯罪,並查扣鉅額之犯罪不法所得。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第9條規定「雙方同意在不違反己方規定範圍內,就犯罪所得移交或變價移交事宜給予協助。」為能有效將查扣不法犯罪所得返還被害人,目前本部除已依現行刑事訴訟法扣押發還等正當程序,逐案研究協處犯罪所得發還事宜外,並積極研修「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期能在打擊犯罪追緝被告之外,亦能彌補被害人的損害,實現公平正義。
三、為處理兩岸跨境詐騙案件,本部與外交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於105年6月3日成立「處理兩岸跨第三地電信詐騙案件跨部會協商平臺」(下稱跨部會協商平臺),並於當日進行第1次跨部會協商平臺會議。目前已經召開8次跨部會會議,會中就「強化打擊電信詐騙案相關作為」進行討論,並就各部會之分工事項,達成決議,由各主辦部會規劃推動執行之事宜。。
一、107年1月25日,由本部蔡政務次長碧仲主持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第29次聯繫協調會議,會中就各機關報告106年第4季及全年度之兩岸司法互助成效外,並就「撤銷通緝」、及司法文書送達等議題進行討論,以保障國人相關權益。。
二、107年3月5日,邱部長與陸委會張副主委共同主持「打擊跨境詐騙跨部會平臺會議第9次會議」,就「預防門號遭犯罪集團使用」、「溯源追查詐騙集團首腦,並能積極追查金流」「舉辦防制電信詐騙國際研討會」「外交部協助加強瞭解、掌握我國人在外國涉及電信詐騙犯罪之案件及其服刑人數」「治安機關提供治安顧慮人口名單予移民署」「中國大陸獲釋時請陸方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聯繫管道預先通報我方,」等議題進行研商,並由本部進行電信詐欺量刑數據分析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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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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