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2018-01-01
因應104年初嚴峻旱象及落實節水行動,並讓全國、全民、全面共同攜手節水抗旱,行政院於104年3月20日召開「中央各機關暨學校、部隊採用節水設備之具體措施」會議,要求積極辦理相關節水措施,讓政府機關帶頭節水,作為全民之表率。
以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填報網站為準(網址:http://www.ewater.org.tw/),計算各機關學校實際用水量百分比,計算基準如下說明: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各機關學校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共計7,697個,惟考量辦理節水行動,仍應以維持環境衛生、安全及不影響業務功能之必要用水為前提,將扣除中小學、生產事業、衛生、消防、救災、銀行等對外營業單位及無自來水用水量單位計4,649個。故本次節水行動獎懲原則考評對象計有3,048個單位。節水行動獎懲原則核發之補助節水設備改善經費,專供各機關學校設置雨水貯留系統、安裝或換裝省水器材、修繕漏水管線及設備之用。
104年4至7月份各機關學校之用水量為2,166萬7,151度,較103年同期節省275萬9,521度,節水率達11.30%。
自104年4月至7月止,經統計各機關學校省水器材及用水設備普及率由23.57%提升至36.15%。
省水獎勵名單(表現優異之40個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