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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機關 衛生福利部

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計畫(107年度辦理情形)

開始於106年01月01日結束於109年12月31日

目前進度

啟動囉
106/01/01
  (第3年 / 4年)
   
   
   
完成了
109/12/31
計畫類別
社會發展
管制級別
政院管制
管考週期
月報

計畫摘要

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計畫係呼應我國近年食安政策方向,即以食安五環政策為主要施行參考依據,並延續食安法逐次修訂後,逐步可見之良好成果,於107年將接續強化食安管理方向:在管理策略上,擬增加落實食品管理諮議體制、強化食品安全預測機制及食品安全分析與危害鑑別的執行策略;在例行性業務方面,則以精進各項管理作法為首要,例如食品輸入及製造源頭管理的工作,即須不斷檢討提升管理機制與服務量能,以落實強化食安預警、把關源頭管理及稽查、強化後市場抽驗等重要工作項目。
(一)至107年,於接獲國外食品安全警訊及國際事件後,即時查詢與追查我國輸入情形之追查時效小於24小時。(食安五環第一環「源頭控管」)
(二)食藥戰情中心為衛福部新增工作項目,運用巨量資料及資料探勘之技巧,偵測風險目標以建立監測模型,107年提出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以供業務單位調整管理政策參考之參採率達75%。(食安五環第一環「源頭控管」)
(三)107年預計公布檢驗方法共30件。(食安五環第一環「源頭控管」)
(四)106-109年度將分階段推動食品業者關鍵業別逐步納入實施精進之管理制度,後續亦將透過衛生稽查或輔導訪視時等方式確認業者執行成效。食品業者關鍵業別總數計140業別,至107年達80%實施。(食安五環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
(五)由衛福部、農委會等跨部會稽查專案小組篩選年度關注品項,結合中央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或檢警調能量,推動重點稽查,至107年跨部會食品安全專案稽查複查合格率需達97%。跨部會合作辦理聯合稽查行動計畫,107年度稽查至少2項(校園午餐、兼營食品添加物之化工原料業者)。(食安五環第三環「十倍查驗」)
(六) 參考衛生機關抽驗結果,以及民眾關切程度,擇定不合格率偏高或民眾關注之食品種類進行加強管理,並逐年檢討所選品項,107年市售高關注輸入產品抽驗合格率應達致96%。(食安五環第三環「十倍查驗」)
(七) 持續加強監控違規廣告,防範誇大不實廣告,戕害國民身體健康,損害消費者權益,107年違規食品藥物廣告比率下降至<18% (食安五環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

重要執行成果

一、管理體系增預警(食安五環第一環「源頭控管」)
(一)透過大數據管理與巨量資料分析技術導入,建立我國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機制模式,已完成12件食品趨勢預測之分析報告,分別作為後市場監測、邊境查驗及食品稽查的管理政策參考,107年參採率達100%。
(二)辦理風險評估諮議會:107年5月8日及11月1日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就「受核事故影響食品之人體健康風險評估」、「牛海綿狀腦病(BSE)發生國家牛肉及相關產品之風險評估」等案及108年食品風險評估研究計畫內容規劃等案進行專案報告與討論。
(三)強化食品添加物管理規定:為與國際規範調和,107年1月9日及6月19日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營養添加劑、調味劑、黏稠劑等部分項目之相關標準。

二、源頭監控嚴把關(食安五環第一環「源頭控管」)
(一)滾動式修正輸入法令相關規定:
1.107年3月7日及6月22日及7月18日及10月15日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依產品性質定期檢討貨品分類號列之食品查驗輸入規定。
2.107年7月18日公告修正「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荷蘭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瑞典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及「日本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分別針對上揭國家輸入之牛肉及相關產品,訂定輸入條件,嚴謹要求源頭管理。
(二)境外系統性查核:
1.參照世界多數先進國家之管理模式,實施系統性查核之產品範圍由原「肉類產品」,於107年新增納入「水產品」及「乳製品」,強化輸入動物性產品之食品安全管理。
2.107年完成赴4個國家執行高風險產品境外系統性查核,另完成召開12場審查會議,審查申請國提送之食品安全問卷及其他輸入事務。
(三)強化風險物質檢驗技術研發,公布檢驗方法(農藥、動物用藥、添加物/汙染物及原料檢驗技術)66篇,如:乳製品中黃麴毒素、黴菌毒素、農藥安保寧、硝基呋喃代謝物、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125品項)、食品中亞氯酸鹽及氯酸鹽等檢驗方法等;已完成召開檢驗方法審查小組會議11次、檢驗方法諮議會議4次。
(四)食品中新興及潛在危害物質檢驗技術與方法之研發,如新興農藥、食品添加物、類緣物及新微生物種等(罐頭食品中重金屬錫及惕、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農藥檢驗方法改良、乙型受體素、食品中螢光增白劑、食品中過氧化苯甲醯、海洋生物毒素檢驗方法、烏魚物種之定性方法、鱈魚物種之定性方法、基因改造食品檢驗方法-CaMV 35S、FMV與NOS定性篩選檢驗等),以利快速掌握更多食品中潛在危害及不明成分資訊,加強不法物質管制,強化源頭管理。
三、生產管理重建立(食安五環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
(一)完善業者管理制度:
1.掌握全台食品業者動態:
(1)現行公告具工廠、商業、公司登記或營業之食品製造、加工、輸入、販售業者及餐飲業者,及所有食品添加物相關業者,均需依法完成食品業者登錄;目前登錄業者約45萬家次。
(2)為強化食品業者之倉儲及物流相關管理,107年7月18日公告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除新增「倉儲場所基本資料」之應登錄事項,並新增一產業類別「物流業」。
2.賡續推動一級品管、追溯追蹤等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現行公告33類食品業者(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加工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黃豆、玉米、麥類及燕麥、茶葉、澱粉、麵粉、糖、食鹽、醬油、茶葉飲料、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農產植物、菇(蕈)類及藻類製品、麵條、粉條類食品、食用醋、蛋製品、非屬麵粉、澱粉之農產植物、菇(蕈)類及藻類磨粉製品、嬰幼兒食品、蜂產品食品、調味品、烘焙炊蒸食品、營養補充食品、非酒精飲料、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餐盒食品、其他食品);其中16類為107年9月20日公告新增。
(2)追溯追蹤:
a.現行公告25類食品業者(食用油脂、肉品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餐盒食品、食品添加物、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黃豆、小麥、玉米、麵粉、澱粉、食鹽、糖、茶葉、包裝茶葉飲料、黃豆製品、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市售包裝乳粉及調製乳粉、蛋製品、食用醋、嬰幼兒食品、農產植物、菇(蕈)類及藻類製品、餐盒食品販售業、其他食品業別等);其中3類為107年6月26日公告新增。
b.為確實掌握產品上游供應商,107年9月27日公告「食品業者應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來源文件之種類與期間」,要求食品業者自109年起應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完整保存收貨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憑證或經供應者簽章紀錄等文件至少5年。
c.另為強化追溯追蹤資料完整性,107年10月3日公告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針對食品製造、加工、調配、輸入、販賣、輸出業者之產品流向資訊新增「回收、銷貨退回、不良」,並增列「庫存、報廢(含逾有效日期)」相關紀錄之要求。
(3)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現行公告10類食品業者(水產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乳品加工食品業、餐盒食品工廠、國際國光旅館附設餐廳、五星級旅館附設餐廳、供應鐵路運輸旅客餐盒之食品業、食用油脂工廠、罐頭食品工廠、蛋製品工廠);其中4類為107年4月17日及5月1日公告新增。
3.導入食品專業人員,藉由其投入食品產業,提升我國食品產業之能力與品質:
專門職業人員:現行公告15類食品業者(肉類加工食品、水產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餐盒食品、設有餐飲之國際觀光旅館、設有餐飲之五星級旅館、供應鐵路運輸旅客餐盒之食品業、食用油脂、罐頭食品、蛋製品、麵條及粉條、醬油、食用醋、調味醬、非酒精飲料);其中10類為107年5月1日公告新增。
(二)管理規定與時俱進:
1.增修訂殘留容許量規定:參酌國際規範及國人飲食習慣,累計檢討增修380種農藥計6,753品項之殘留容許量(如安殺番、芬普尼及安美速等);141種動物用藥計1,433品項之殘留容許量(如歐來金得、洛克沙生及待美嘧唑等)。
2.增修訂食品衛生標準管理規定:整合各項衛生標準中有關重金屬、真菌毒素及其他特定污染物質之規範,107年5月8日發布訂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提高相關標準查詢閱覽之方便性,同時加速我國與國際管理標準之調和工作。
3.增修訂食品原料管理規定:為有效管理食品原料,107年除修正「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供食品業者遵循(包含規範定義、申請程序及安全性評估須檢具之資料等),亦訂定「番瀉」、「(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糞腸球菌」及「屎腸球菌」等品項之使用限制,確保消費者之食用安全。
4.增修訂食品標示管理規定:為加強揭露標示訊息,107年3月8日與8月21日分別公告「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與「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另參酌國際間營養標示管理規範,107年3月14日及3月31日分別公告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俾使法規與國際規範更加調和。
5.增修訂健康食品管理規定:為使我國健康食品管理制度更臻周延,107年1月24日公告修正「健康食品管理法」,增加要求健康食品應標示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及可能造成健康傷害以及其他必要之警語之規定;另參考國際規範,107年10月25日發布訂定適合於國內之「健康食品安定性試驗指引」供業者依循。
(三)辦理食品上市前查驗登記及相關審查,107年已完成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申請案審查達1500件。

四、 十倍查驗真安心(食安五環第三環「十倍查驗」)
(一)為健全認證實驗室之管理,辦理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機構初次、增項、異動、展延等認證業務,107年完成認證檢驗機構計131家1629品項,並完成檢驗機構查核186場次。
(二)執行邊境輸入之玉米及黃豆穀物基改檢驗、市售玉米及黃豆產品基改標示符合性檢驗、各種突發之基改食品檢驗服務需求及市售食品過敏原標示調查檢驗,累計完成基改及物種鑑別等項目之檢驗調查2450項次。
(三)監控市售輸入產品1-12月完成抽驗後市場進口產品蔬果農藥殘留845件 (品項包含包葉菜類、小葉菜類、根莖菜類、蕈菜類、果菜類、瓜菜類、豆菜類、芽菜類、瓜果類、大漿果類、小漿果類、梨果類、柑桔類、米類、咖啡類、麥類、雜糧類、乾豆類、茶類、香辛植物及其他草木本植物),及抽驗市售進口產品動物用藥殘留667件(品項包含禽產品、畜產品、水產品)。另有關107年度跨部會聯合稽查,由教育、農業及衛生單位共同執行之「學校午餐聯合稽查計畫」已完成查核34家學校自設廚房及16家供應學校午餐團膳業者;下半年度由衛生機關與環保機關合作辦理「兼售食品添加物之化工原料業者專案聯合稽查行動計畫」,共完成查核268家,主要針對106年公告之玫瑰紅B等13種毒性化學物質管理、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符合性及有無任意分裝販售單方食品添加物等進行查核。
(四)舉辦檢驗技術溝通及交流平台座談會(截至107年12月止,已舉辦食品快篩試劑相關會議共6場(2場平台專家會議、4場專家審查會議)、2場廠商說明會、2場檢驗技術溝通座談會、2場實驗室間比對說明會暨專家審會議),洞悉檢驗需求,強化民間檢驗能力。

五、全民監督護食安(食安五環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
(一)辦理食品廣告監控,至107年12月監控電台廣告1588件,查獲疑似違規廣告286件,均交由地方衛生局查明處辦。另於107年5月7日公告訂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提高罰鍰金額,以遏止經裁處仍持續刊播之違規廣告。
(二)為提供民眾正確的食品安全資訊,讓食安觀念深植人心,參與台北國際食品展覽會(107年6月27日至30日)、台中食品展(107年8月3日至6日)及台灣美食展(107年8月10日至13日),以「食安心樂園」主題,宣導近期食品安全新制;並運用媒體宣導相關訊息10則。

六、跨部會執行成果
(一)食品安全會報:行政院於107年3月29日、6月27日、9月27日及12月28日召開「食品安全會報」共計四次,加強全國食品安全事務之協調、監督、推動及查緝(如食安五環執行成效、學校午餐推動等案)。
(二)環境保護與食品安全協調會報:107年3月13日、6月5日、9月3日及12月3日,由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環境保護與食品安全協調會報」共計四次,以食品安全源頭管理為重點,跨部會檢討環境、農漁牧產品、食品之監控及管理(如釣蝦場違規用藥、雞蛋生產品質管理等議題)。

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計畫
107年實際執行趨勢圖
 年累計執行進度(%)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
計畫進度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經費使用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註1、年計畫經費達成率=截至目前之年累計執行數/本年度年計畫經費*100%
註2、本頁面圖表配合計畫管制週期進行更新調整,若管制週期為季報或半年報,可能出現部分月份為空白之情形。
註3、部分計畫之推動未編列年計畫經費,可能造成年計畫經費達成率為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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