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7年01月01日結束於107年12月31日
1070282: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1.編成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法定預算書。
2.列席及協調立法院審查108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事宜。
3.立法院如於11月底審議通過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依該院審議結果編成法定預算書。
4.辦理各非營業特種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之增(修)訂及發布。
5.依預算法第66條規定,對部分特種基金進行專案查核或實地瞭解。
6.協助各特種基金解決預算執行過程所遭遇之問題,以提高預算執行績效。
7.修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8.辦理財務規劃研習班第17期。
9.辦理中央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審與執行研習班第15期。
依據施政方針,配合國家建設計畫,並衡酌當前國內、外經濟發展情勢及特種基金設立之目的,制訂108年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訂頒預算編製辦法及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審議108年度中央政府各附屬單位預算;加強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之評估,積極推動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依計畫執行進度覈實核列特種基金預算;建構完備之特種基金預算體系,改進現有預算制度;適時檢討並督導改進各特種基金預算執行及經營管理,期使各特種基金預算之編製與執行更臻嚴密,經營更具效率。
1.研提增進特種基金經營效能之建議,作為行政院訂定108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
2.訂定108年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經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分行各事業主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主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
3.訂定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108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及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作為中央政府各特種基金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依據。
4.如期彙編完成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經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5.完成專案訪查,並將訪查結果及改進建議函送各有關機關檢討辦理,包括:(1)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策略及金融科技運用情形;(2)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其業務運作、財務規劃及固定資產投資辦理情形;(3)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存糧去化及農村再生計畫辦理情形。
6.完成修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作為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特種基金執行附屬單位預算之依據。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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