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匯入人員
檢核未通過
由於現在恐龍法官太多,而且法官都不願意判死刑,導致社會價值崩壞。
我建議我中華民國應該要廢除法院,一切訴訟由人民直接判決。
並恢復漢摩拉比法典的精神: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以導正社會風氣。
判決的進行方法很簡單,就是發生事情之後,發生事情的兩方上FB就開直播。
並由人民判決。
按讚表示十年死刑、按怒表示無期徒刑、按愛心表示直接死刑、按嗚表示無罪。
並且按照投票結果決定應該要怎麼處罰。
萬一發生冤獄,那麼就按照漢摩拉比法典的精神處罰這些誤判者。
誤判死刑者也要被判死刑。
誤判N年有期徒刑者,就抓進監獄關N年。
相信依照這個方式,很快大家就都會死光 (尤其是那些只會叫法官判死刑的網民。)
那麼就沒有社會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