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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應該介入拆除違建

提議者 匯入人員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2-24
檢核不通過
2017-12-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這幾年來違建造成生命財產損失頻傳

市政府拆除違建效果不彰

83年以前的都不拆,雖說是緩拆,但是根本沒拆過,跟就地合法沒兩樣.

以松江路514號與516號中間無門牌違建,從83年以前就糟到檢舉因為行政怠惰拖到84年就變成緩拆.

政府圖利他人營業20年不拆除.

沒有公平正義,不以危險程度進行考慮,愈久以前違建可以不拆.

違反公共危險罪明知有公安疑慮一拖再拖,當發生事情被要求國賠造成全體人民買單.

希望中央介入提高效率拆除違建.

並且避免議員關說.

83年違建怕因為維修就無法緩拆,老舊屋齡更容易產生問題.

拆了20幾年拆不掉根本等同就地合法

不管如何反應都無效 行政怠惰

利益與影響

中央經費較充裕應該立法對蓋違建者進行求償,並且出來主持拆除違建.

提高拆除違建效率

所有違建全數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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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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