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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罪及毀謗罪加重刑罰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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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1-15
自行撤案
2017-11-1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茲此建議皆秉持亂世用重典原則及以牙還牙原則,此兩原則乃大眾所嚮往,民意所認同。

 

何為亂?酒駕有恃無恐為亂;殺人豪不留情為亂;黑道迫害百姓為亂;而當前最亂不在何處,就在受言論自由保障的網路上。

 

網路上的亂,多乃公然侮辱與毀謗。使被害人身心受創,嚴重者甚至受不了網路霸凌自殺。因此秉持亂世用重典之原則,建議如下:

 

公然侮辱及毀謗者造成被害人自殺或得到嚴重心理精神疾病,受到以下懲罰:

  1. 增設水刑。水刑就是使受刑人躺著頭後仰,用濕毛巾蓋住口鼻再對口鼻沖水。相較於鞭刑的好處,是不會留下疤痕,且可以一次行刑完,不用等受刑人皮肉癒合,進而浪費監獄資源,且比鞭刑能達到更大的嚇阻作用,鞭刑只是皮肉上的痛苦,水刑可以達到心理上的恐懼,如同受害人受到心理上的恐懼一樣。
  2. 加害者愈多,水刑的次數愈多。次數計算如下:加害人人數取log再+1(四捨五入至整數位)即為水刑次數,假設有1000位加害人,每位加害人的受刑次數為log1000+1,也就是4次。此條主要杜絕多數霸凌的跟風行為。研究顯示,愈多數霸凌對受害者身心影響愈巨大。
  3. 加害人年收入的千分之一作為賠償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一年賠償一次,共賠償幾次數的算法與水刑次數相同。
  4. 依照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原則,公然侮辱及毀謗確定且判決定讞者從此不得使用此法再告別人,即不受此法保障。必須讓他體驗被公然侮辱及毀謗的痛苦。

 

吾乃出於善良意志此建議,善良的人民不該因會公然侮辱及毀謗的壞人而受害,亂世用重典,不但可以遏止犯罪,也可以彰顯受害者的人權,法律不要只會保護公然侮辱及毀謗他人的壞人,使壞人逍遙自在,有恃無恐。相信善良且怕自己受害的人民一定會支持此建議,不支持者必心理有鬼,推測就是加害人,如同不支持鞭刑者一定就是會酒駕。

 

下一個受害者可能是任何善良的人,善良的人民不用怕觸犯此罪,所以此罪刑責愈重愈好,才能加以預防憾事發生。

利益與影響

  1. 減少多數霸凌現象。
  2. 杜絕公然侮辱及毀謗。
  3. 保障善良的人民。
  4. 學習懂的正確行駛言論自由。
  5. 網路環境變成乾淨有理,國家進步。
  6. 成為第一個先進國家中最乾淨的網路使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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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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