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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投保在公司行號的勞工都是乖乖上班,每個月得依據投保級距繳交勞工負擔部分的勞健保(勞保20%健保30%),收入都有被計所得,要繳所得稅,
反觀職業工會投保者,要什麼級距自己決定、所得稅跟勞健保級距不勾稽,重點是有根本不是該職業或是無業的人投保,侵犯乖乖上班勞工的權益!
1.應加強稽核職業工會投保者是否真的從事該職業,抑或是只想等著領未來的勞保老年年金,一堆人一方面吵著怎麼會叫沒工作的人繳國民年金我絕不繳,
但本身卻在職業工會加保!
嫌棄健保掛在區公所要659~749很貴、掛在眷屬身上如果會超過在區公所的價錢也嫌貴,所以也跑去弄在職業工會。
甚至會有沒有勞工身分,但因為在職業工會投保,所以申請相關給付。
不要說什麼你也有繳保費,但你沒有收入的話只是繳保費,沒有繳所得稅,而且職業工會投保者,勞健保由政府補助40%,
一般乖乖辛苦上班的勞工,政府勞健保只有各補助10%,為什麼要我們大家來幫你負擔!!!!!
2.職業工會投保者之薪資收入應該視同採計其選擇之勞保級距,例如投保級距為45800者,當年其年收入應加入45800*12=549600,
而非如同現行的,勞健保級距是勞健保級距,所得稅計算收入是看是否有申報,造成明明勞健保投保好幾萬,
但年收入0或是不到幾萬塊不用繳所得稅甚至可以申請各種補助。
現行一般勞工之勞保負擔為雇主負擔70%勞工負擔20%政府負擔10%,健保政府負擔60%、勞工負擔30%、政府負擔10%,
沒錯!政府補助就只有10%,但是,如果是投保在職業工會者,「勞工負擔60%,政府負擔40%」。
職業工會規定是:「1.實際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屬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並參加職業工會的勞工,才可由本業職業工會加保。
無一定雇主勞工:經常於3個月內受僱於2個以上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的勞工。例如:兼2份家教、從事2份清潔打掃工作。
自營作業勞工: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的勞工。例如:計程車駕駛、攤販。」
如果是符合規定的,因為沒有固定雇主可以承擔,所以政府提供職業工會的選項讓勞工可以投保,由勞工跟雇主共同負擔本來由固定雇主承擔的部分,
但「如果是沒工作的人呢」
1.「減少政府負擔、降低勞保破產機會」
勞保一天到晚喊可能會破產,要不要算算有多少根本不是勞工,結果在職業工會保到退休年齡領退休金的?不要說你負擔60%比一般勞工負擔20%/30%多,
但你也讓政府付出比同級距一般勞工多3倍的補助!而且一般勞工有繳稅!(這部份等等第談)
2.「降低健保破產機會」
一堆老公或太太賺得多的人,因為健保級距的天花板比勞保高很多,掛到區公所嫌六七百太貴,掛到眷屬身上也覺得太貴,所以明明沒在上班沒工作也保到職業工會就為了付比較低的健保費,憑什麼我們乖乖工作的勞工就得被抓緊緊的?有多少勞工健保費繳超過一千你知道嗎!!!或是繳八九百但每掛一位眷屬也是得再繳八九百!!你自營作業接個工程這個月賺十萬不可能這個月健保叫工會幫你弄十萬,但同樣領十萬的勞工卻要老老實實被算在101100的健保級距被政府收1422的健保費(雇主付4580)。
3.「沒有勞工身分,投保職業工會,申請生育補助、職災等等相關補助!詐領!」
4.「增加稅收、減少社會補助濫用」
勞健保跟所得稅沒有勾稽,所以一堆在職業工會的人,不論有沒有工作,每年報稅時所得只要沒有被報帳,就是0或是所得稅率只有5%以下。
勞健保掛很高,級距弄到應該要克所得稅的數字,但因為沒有實際所得可供申報,導致他們不用繳稅,或甚至還可以申請各種弱勢補助。
(因為所得低或甚至沒有嘛~)
反而乖乖在公司上班的勞工就該死呢!得繳稅!沒有弱勢補助可申請!以45800而言,在台北還養不起一個家呢!因為房子我也買不起,
為什麼那個人同樣投保45800可以申請補助?可以申請社會住宅?喔喔抱歉那個人所得稅的部分看起來沒有收入或只有十萬收入,
但你的帳面收入至少有45800*12個月呢!你公司都有申報喔!
5.「增加國民年金收入」
國民年金就是設計給沒有工作收入的人老了或生小孩或其他各項規範下能有保障,
獨居沒工作沒收入的人政府不會逼你繳,
當家庭主婦主夫或是待業中或是靠父母養的,你老了想要有筆老人年金,或女生無業生小孩也想領生育津貼,就該繳國民年金,
而不是保職業工會來詐領我們的!
你有繳保費我們也有,但你跟政府拿40%的補助卻不用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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