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匯入人員
檢核未通過
相信很多家庭附近都有住外籍人士
常常吵到三更半夜、垃圾亂丟、隨地小便、腳踏車停到你家、竊取你家外的東西、衣服曬到你家去、常常弄出一些聲音等。
依我個人經歷,我家隔壁民宅賣給某公司房號(但不知道公司名稱)
自從外勞住進來後就是惡夢的開端,平常已經夠吵了,每次有外勞要回國就揪一群其他公司的外勞來家裡喝酒狂歡。
其中一次(早上7點都還不到就一直吵,吵到下午5點多)我總共檢舉三次。
向上面可依檢舉的還好辦,像亂丟垃圾、隨地小便、竊取你家外的東西這就要拍照舉發
這就很難舉發了,他又不可能呆呆的讓你拍照舉發。
所依我覺得公司行號,必須負起督導責任,不能再放任外籍人士做這些擾民行為
我們需要的是不吵到三更半夜、垃圾亂丟、隨地小便、腳踏車停到你家、竊取你家外的東西、衣服曬到你家去的外籍人士
而外補充:一堆外勞逆向並排騎車與闖紅燈、違規停車(我知道台灣人也會,但我大部分都遇到外勞)
解決
1.解決辦法公司行號必須連同受罰
2.公司行號員工宿舍外必須有詳細的投訴資料、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宿舍負責人等。
若是未安裝或無法辨認(需開罰)
外籍人士水準提高,附近民眾才能有個安靜、安穩、乾淨的社區
也能省下檢舉後須花費的金錢與稽查人員(警察、環保局等稽查人員),進而減少查人員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