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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保署網站資料:
「玻璃材質的特點是可100%回收再用,且適於原用途,可持續循環使用。」
並且使用回收玻璃瓶再製的玻璃容器,比用新材料製造節省百分之38的耗能。
但是在2015年台灣淨灘報告(環境資訊中心)中:
玻璃瓶佔海灘垃圾的第6名,而這個原本應該可以百分之一百回收再利用的物品,在淨灘時,佔的重量最重,因此難以搬運;危險性最高,所以不管是在搬運過程,或是撿拾過程,或是走在海灘上,都有非常高的危險性。
另外,只要在生活中稍加注意,不管是在居家附近,或是海岸,所有玻璃瓶垃圾「幾乎完全不會出現」目前唯一設有回收玻璃瓶獎勵金的台x啤酒。相關的案例可參考桃園市環境保護局「改變別人的行為不能靠道德勸說 德國靠「保證金」機制成功回收寶特瓶」(https://goo.gl/HGRH66)
也就是:
1.既然玻璃可以百分百回收再利用,為了環境(在環境中真的難以清運,並且容易造成危險,遠離海岸)與能源(製造節省百分之38的耗能),它就應該走進回收的過程。
2.不管是獎勵或者強制,都應可讓玻璃瓶回收比率大幅提昇。相關的案例可參考桃園市環境保護局「改變別人的行為不能靠道德勸說 德國靠「保證金」機制成功回收寶特瓶」(https://goo.gl/HGRH66)
3.台灣的海岸布滿各式各樣的垃圾,淨灘永遠都是捨本逐末的作法,透過行政主管機關更有強制性的規範,並促成業者負起社會責任,才會使我們擁有更美好的環境與未來。
1.預期海岸將因主管機關或者業者對玻璃瓶進行強制且有效的回收措施,而大幅減少玻璃瓶垃圾。
2.我們的民眾在海灘活動時,將大幅降低受傷風險,增進親近海洋的意願。
3.海岸環境或者生活環境將因我們採取行動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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