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匯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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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獎、金曲獎、金鐘獎等獎項,長期以來接受政府補助,且是華語領域中最負盛名、聲望最高、最有權威的娛樂獎項。這三個獎項都分別設有「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男歌手獎、最佳女歌手獎」等獎項,獨獨跨性別或中性的獎項都付之厥如,好像還停留在舊時代一樣。
在此呼籲這麼著名的獎項,不能讓自己的性平意識還停留在遠古,一定要有這方面的自覺。
因此,這種以性別為獲提名要件來頒發的獎項,建議都應該要增設跨性別或中性的獎項,或是廢止以性別來作為獲提名要件,以符合目前性別平等意識所產生的平等權利。
金馬獎、金曲獎、金鐘獎等獎項,長期作為華語領域之中最負盛名、聲望最高、最有權威的娛樂獎項,如果設立了這樣的獎項,非但可以在全世界相關娛樂獎項中處於領先的地位,亦能對國內的性別平權運動起到領頭羊的作用,更將昭告世界台灣在性別平權方面所做的努力及達到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