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匯入人員
檢核未通過
劃設紅線的原意就是禁止臨停或停車,以免影響交通;現在交通部因為違規事件太多,不儘力告發取締,反而加高檢舉門檻,根本是增加交通亂像及用路人的危險;要求交通部停止此項修法,並嚴加執法
一般違停,都是會停在轉彎處或是紅線路邊,所以常有機車騎士或行人因為違停而必須走在馬路上,或是因為視線被擋而看不到來車,進而發生事故的新聞;在白天如此,在深夜視線不良時更加危險;現在交通部要修法,將此改為[微罪不罰],根本是大開方便之門,讓警察便宜行事,而犧牲其它守法用路人的安全;試問,若是某巷弄失火,還要等警察來一一勤導,請車主將車移開,消防車才能進來,,失去的人命誰要負責?
本人常經過某學區的巷弄,在轉彎處常有汽車違規停車,也多次目賭家長載學童上學,因視線被擋,而必須將機車停到快路中央才看得清左右來車,甚至差點被車撞到的情況;多次檢舉還是有人在違停,更何況是[微罪不罰]!之後要是還到類似的情況,是不是除了違規車主之外,也要把國家一起告下去?畢竟是國家允許他們違停的!
所以要求交通部停止修法,並嚴格執法;若警力不足,請於人力招募上下手,不要犠牲用路人的安全
1.減少交通亂象
2.維護民眾用路居家安全
3.維護社會公平,違法沒事,守法反而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