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匯入人員
檢核未通過
民選政治人物與透過民選政治人物直接指派之職位薪資結構調整
民選政治人物:如總統、各縣市首長、立法委員等
透過民選政治人物直接指派之職位: 如行政院長、司法院長等
為彰顯政治人物為民服務之精神,並避免選上後政見跳票、不出席等不當行為出現
1.上述職務底薪應與法定勞工基本工資相同,目前薪資高出的部分,應視為獎金,加入考績制度,定期分發
2.考績應由人民評分,中央單位由全國民眾評定,地方單位由各地民眾評定
3.當年度的施政績效應整理上傳至網路平台公開
4.評分方式應增加網路評分,降低人民舟車勞頓與投票花費
5.連續考績未達規定分數,直接免職
6.薪資以外之費用不再本次討論範圍,但其所有金錢流向應上傳至網路平台公開,說明所有用途、來源去向,不得含糊
7.無給職依然為無給職,但其薪資以外之費用仍應公開
1.彰顯政治人物為民服務之精神
2.降低政客參選意願,尋找政治家
3.加入考績制度,制衡不當政治人物
4.開放更多資訊,增加民眾參與公共事務之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