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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絞刑取代槍決,減輕法警執行死刑時的心理壓力。

提議者 匯入人員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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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7-07
檢核不通過
2018-07-09
以絞刑取代槍決,減輕法警執行死刑時的心理壓力。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為了減輕法警執行死刑時的心理壓力,應該廢除槍決,效仿日本、伊拉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的死刑,以長距墜落的絞刑方式取代槍決。

絞刑執行前,將死刑犯帶至絞刑執行場旁的懺悔室,進行宗教信仰的儀式,以及寫遺書與抽煙喝酒。之後,蒙蔽死刑犯的雙眼,並且以反靠的方式上手銬,接著將死刑犯帶至絞刑執行室,為了防止死刑犯逃離絞刑臺上,用繩子束縛住雙腳、圈住脖子,等待死刑的執行。

在絞刑執行室旁設置按鈕室,安排3~5名法警,讓每位法警在同時間都按下執行鈕,但這3~5個執行鈕內只有1個執行鈕會起作用,因此,法警並不會知道是誰按下真正生效的執行鈕,這樣的設計目的是希望能減輕法警的心理壓力。

當執行鈕一被按下,死刑犯所站之處的地板即會敞開,瞬間由高處墜下,此時繩子的重力將大大加重,瞬間將死刑犯的頸椎大力紐斷,執行過程檢察官皆會在觀察室內做行刑的確認,且在絞刑執行室下方房間內的法警,在法醫還未確認死刑犯是否已死亡之前,會一直懸掛死刑犯,在法醫確認已死後才會將屍體放下來。

為了防範死刑犯自盡,應該要不提前預告死刑犯的死期,而是採取突然宣布的方法,行刑前直接告知死刑犯,告知後即刻行刑。

利益與影響

減輕法警在執行死刑時的心理壓力,且現行的槍決方式可能會造成走火,而誤射在旁的法警、法醫或檢察官。

絞刑是真正「殺人不見血」的處決方式,在華人的思想上認為死後不見血是較好的。

在中國歷史上,絞刑通常是較高等的死刑。王、公、貴族或三公宰輔等高官,為了保留屍體的完整性,通常會請求皇帝「自縊賜死」或「絞刑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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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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