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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或修改教育部開罰台大所引用之性平法第十三條及其他條文,以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宗教自由。
教育部對於台大機械系出考題提到「一夫一妻」引用性平法第十三條開罰台大三萬元。然查「一夫一妻」是大法官會議解釋文552、554所引用,而非性別歧視。為此老師們人心惶惶,說一夫一妻會被開罰,那一父一母呢?一公一母呢?為免全國老師惶惶不可終日,請求廢除或修改性平教育法對於考題或老師提到一夫一妻之處罰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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