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居住上最弱勢,需要公共住宅?為什麼?
發布於
2016-06-25
截止於
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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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弱勢居住資源,臺北市目前提供30%公共住宅戶數作為特殊身分保障戶使用,其中10%規劃給經濟弱勢(低收入戶),另外20%則提供住宅法第4條規定的幾類特殊身分族群,包含有:老人、身障者、原住民、特殊境遇婦幼。請問您認為,在上述的幾類不同身分中,那一類的族群最為弱勢,最需要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住宅?
參考資料: 臺北市特殊身分保障戶需求盤點
誰在居住上最弱勢,需要公共住宅?為什麼?
為強化弱勢居住資源,臺北市目前提供30%公共住宅戶數作為特殊身分保障戶使用,其中10%規劃給經濟弱勢(低收入戶),另外20%則提供住宅法第4條規定的幾類特殊身分族群,包含有:老人、身障者、原住民、特殊境遇婦幼。請問您認為,在上述的幾類不同身分中,那一類的族群最為弱勢,最需要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住宅?參考資料:臺北市特殊身分保障戶需求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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